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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今日话题】商品房预告登记,时隔一月为何仅一户办理?

发表于2012-08-16
现在,市场上在售的商品房大多数是期房,从合同备案完毕到最终交房,一般需要1年至2年。有些不法开发商借机一房两卖,甚至一房多卖,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为防止此现象的发生,今年7月15日,济南市全面开展了商品房预告登记业务,一旦购房者对所购房屋办理了预告登记,就从法律上宣告了自己成为这套房屋的唯一权利人,此后开发商再对这套房子进行销售等产权处置是无效的。

政策虽好,然而消费者并不理解。据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受理科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预告登记推出后,市民、开发商有询问的,但是热情都不高,多数人对业务并不了解。只有在8月9日有一名市民前来办理。”也有部分市民反映,办理此项业务时需要开发商在预告登记约定书上签字,部分开发商不配合也成了制约因素。

同时,预告登记办理后,不是立马就能享受到的权利,一般是在出现问题后才会有这种“请求权”,只有出现开发商卷款跑路,房子面临拍卖时,预告登记的作用才会显现。市民一般没有这种防范意识,也不愿办理。

一房多售,抢房风波在咱们济南不是没有发生过,不知道为什么购房者还是没有防范意识?

商品房预告登记能够终结一房多卖的现象,为何却受到冷落?

如果是在办理过程中出现开发商不配合行为,相关部门是否该出台相应措施,确保这项利民政策的顺利推广?

大家也来说说自己的看法,如果你作为购房者,你会为自己的房子买上“保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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