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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今日话题】物业新规实施,星级标准最终谁来定??

发表于2012-08-07
7月份,济南市物价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市办法》)规定了物业收费标准,自201281日起施行。其中,公共性物业收费最高一平米每月不得超过1.6元,车位租赁费一个月为220/个,停车费用每月最高不超过280.5元。

《市办法》中的最引人注目的当属公共性物业收费标准因为按照新的规定,济南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分为公共性物业服务标准和特种设施设备维护运行服务标准两部分,公共性物业服务标准按物业服务质量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其中一星级为最低等级,五星级为最高等级,等级越高对应的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越高。

此办法一推出许多业主们称物业收费从此“有数了”,更有网友给自己的小区评上了等级,超过此等级便不交物业费。

据统计,大多数业主对自己小区的物业的持不满意态度,物业新规也为此定了一个硬性的标准,但是星级评定也引来了许多业主的疑问,星级标准到底最终究竟由谁来定??有关部门指导物业价格是否可行??大家觉得由谁最终评定才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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