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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首付后才知一房两卖 专家称中介承担相应责任

发表于2012-07-31

罗先生:我通过房屋中介购买一套商品房,且已经支付了30万元首付款给原房主,未料原房主早已把房子卖与他人,人也跑了,请问我能否向中介要求赔偿?

马律师:可以。中介公司作为提供房屋买卖中介服务的专业性机构,在居间服务中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有能力采取更加规范和严谨的履行方式。本案中,罗先生被要求预先支付大额购房款,存在极大风险。中介公司在此种特殊情况下,需进一步要求原房主提供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机关于交易当日出具的涉案房屋权属查询情况。但中介公司并未采取任何措施降低风险,中介公司对此具有重大过错,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应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发表于2012-07-31
大家以后注意了
发表于2012-07-31
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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